今年1月6日凌晨,受害少女小唐向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報案稱:1月5日下午16時許,其在安寧區長風中學門口等朋友時,被三、四名陌生男子強行拉上一輛無牌照黑色橋車,并以甩刀、彈簧刀、電警棍等兇器威脅,將她挾持到榆中縣和平鎮蘭山招待所。之后,犯罪嫌疑人逼迫她向家人所要10萬元。在勒索錢財未果的情況下,犯罪嫌疑人逼小唐寫下了4.5萬元的借條,并搶走其隨身攜帶的手機、首飾等物品以及現金,共計價值1萬余元。1月5日23時許,犯罪嫌疑人駕車將受害人小唐扔至蘭州大沙坪附近。
案情重大,分局領導責成刑偵大隊抽調精干警力立即開展工作。經過民警數十天的走訪摸排、查閱案發現場視頻監控資料,發現與小唐認識的安寧區元臺子人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1月23日,民警在“放飛心情”酒吧將張某抓獲。經審訊,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了伙同馮某、何某等四人搶劫小唐財物的犯罪事實。辦案民警春節期間放棄休息連續作戰,相繼將其余犯罪嫌疑人何某等四人抓獲。
在審查犯罪嫌疑人時,民警發現該犯罪團伙成員的日常消費與其收入差距較大。于是,加大深挖細查力度,破獲自2012年11月底至今,該團伙成員搶劫作案1起、盜竊30余起(警方已查證落實24起),涉案價值10萬余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馬某、何某、馮某、張某、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證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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