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西北網訊 近日,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司法廳,在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和甘肅省省直部門首家出臺了《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包容審慎執法免責規定(試行)》,為進一步推動落實“兩輕一免”清單,全面落實包容審慎執法機制夯實了制度基礎。《規定》自6月20日起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施行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21種應當不予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情形,對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已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予以免責,同時對3種應當從輕或減輕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情形進行了明確,從根本上消除了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中積極履職、主動作為的顧慮。在推進包容審慎執法機制的同時,該《規定》明確,對食品、藥品(醫療器械、化妝品)、重要工業產品、特種設備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領域的監管,執法人員應當堅持問題導向,提升執法效能,嚴格依法查處上述領域各類違法行為。行政執法人員未履職、不當履職或違法履職的,應當依法依規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袁文波
(責任編輯:蘇玉梅)











